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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级储备粮油补贴机制进一步夯实
2022-08-05 12:05
来源: 市发改委 访问量: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省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市级储备粮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近日,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市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是近年来粮油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上涨态势,人工成本和运输费用涨幅明显,承储企业储备粮油轮换成本不断上升,原有的补贴标准相对较低,企业承储压力较大。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组成调研组,对陕西粮农汉中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勉县定军米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郑金正米业有限公司、城固天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金丰粮油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的储备粮油保管费、轮换费进行调研,对5户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2021年度储备粮油成本费用进行了核定。二是为了使市级储备粮油定额包干补贴费用达到或接近合理水平,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多次对接沟通,按照“核定成本、合理增长”的原则,在核定正常保管费、轮换费的基础上,结合储备稻谷价差亏损、成品储备大米存在二次加工费、损耗、包装费、成品储备面粉、食用油存在仓储占用面积大、成品储备不易保管、轮换频次高费用大等因素,提出了对市级储备粮油(含成品储备粮油)补贴标准进行适当提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财政补贴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原粮储备、罐装食用油储备补贴标准分别提高33.33%、5%,成品大米、面粉、食用油储备补贴标准分别提高65.14%、46.2%、37.5%。市级储备粮油(含成品储备粮油)保管费及轮换费用财政补贴每年增加88.75万元,增幅37%。市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补贴机制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压舱”得到加强。(徐寿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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